據媒體報道,近日山西省朔州市胡家窯村有村民反映,因朔州市第一汙水處理廠排水管道泄漏,導致自家及村內多戶居民的農地被淹。對此,汙水處理廠回應媒體稱,確實存在排水管道泄漏的情況,已經“打報告”申請賠償款,未來將賠償受損村民。但管道泄漏問題暫時無法解決,“一是資金短缺,二是大修需要停產,就不能處理汙水了。”
朔州市第一汙水處理廠漏水淹農地的問題,最早在2016年時就被發現,然而曆時4年之久,這個問題始終懸而未解。按照汙水處理廠說法,他們有自己的苦衷,一旦要對泄漏管道進行大修,就得停產,如此一來,勢必要有大量汙水無處可去。為了確保汙水處理工作不停頓,隻好讓村民舍小保大,承擔漏水淹農地的後果了。
不過,這樣的解釋顯然站不住腳。在漏水發生之初,問題本來並不嚴重,如果當時傾聽村民意見和投訴,及時進行修繕,何至於落到如今要停產大修的地步?而且,即便如今排水管道大修需要停產,也不是無視村民利益的理由,農地是村民的生計,那麽多農地被淹,意味著許多家庭的收入都會受到影響,對他們的困境怎能不管不問?
更重要的是,這是汙水處理廠的管道,雖然管道裏排放的是處理過的汙水,但絕不代表沒有汙染的風險。比如不規範操作,比如汙水處理廠相關處理設施故障,比如汙水處理廠進水的汙染物濃度超標等等情況,都會導致汙水處理難以達標,排放時造成汙染。這些情況一旦發生,影響到的將不隻是村民的農地,還有當地的生態環境。比起汙水處理廠因大修而停產,這樣的重大汙染事故隱患難道不是更可怕嗎?
汙水處理廠是用來消除汙染的,而不是製造麻煩和隱患。這個道理如此淺顯,但作為汙水處理廠卻缺乏應有的專業和嚴謹,一味拖延怠慢。而作為上級的當地政府部門,同樣表現堪憂。當記者就此事向朔州市生態環境局反映,工作人員表示汙水處理廠的環境保護、運營監管等職責歸市住建局負責,後住建局工作人員稱應由城市管理局負責。隨後,朔州市城管局一位工作人員又回複,“監管問題沒明確到我們這,(沒明確)是我們管還是住建局管,還跟生態環境局有點關係”,但她將向領導匯報這一情況,盡快落實。
汙水處理廠有人建沒人管,真是咄咄怪事。由此不免讓人疑問,朔州市第一汙水處理廠在日常運營中有沒有人進行監管,又如何進行監管?媒體采訪都遭遇踢皮球,可以想象村民此前對於汙水處理廠漏水的投訴,會麵臨怎樣的推諉卸責。也難怪反映了這麽多年,都沒有一個明確的處理結果。當地政府部門對於民眾利益的漠視,對於生態風險的麻木,以及城市管理能力的疏漏,於此可見一斑。
處理汙水,是汙水處理廠的職責所在,但絕不是隨意侵犯民眾利益的擋箭牌。朔州市第一汙水處理廠的漏水淹農地問題,不能再繼續被當作皮球踢來踢去,讓民眾利益和生態環境在拖下去的過程中更受傷。